各分工会:
为全面了解学院困难教职工(家庭)的基本情况,切实做好困难教职工帮扶工作,让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困难教职工感受到学院的关怀和温暖,将学院《幸福工程》真正落到实处,现就2014年困难教职工(家庭)情况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学院教职工(含离退休)本人(家庭)。
二、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困难职工本人填写《困难教职工(家庭)申请表》,向所在分工会提出申请。
2.材料核实。《申请表》经分工会审核通过后提交学院工会。
3.申请确认。由工会委员会根据《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送温暖计划》研究决定年度困难教职工名单,并按《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教职工慰问制度(试行)》(浙旅院工会〔2013〕4号)规定发放困难补助,同时建立2014年困难教职工档案。
三、工作要求
困难教职工(家庭)情况调查是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关系到能否将学院的关心和温暖及时、准确送达困难教职工(家庭)的一件大事,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1.请各分工会主席牵头,及时与所在系、部或行政部门负责人做好汇报和沟通工作,开展调查摸底工作。
2.做好宣传工作,采取适当方法和途径开展调查工作。
3.要按照困难职工申报条件和程序把好关,做到程序适度公开,确保公平和公正。
4.对有困难而本人未提出申请的教职工,请分工会做好困难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努力做到把学院的关爱送到每一位困难教职工手中。
5.申请表请于2015年1月6日日(周二)上午9点前报学院工会。
联系人:徐海伟;联系电话:82690692(校内短号:900692)。
附件:《困难教职工(家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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