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系(部)分工会教工之家活动室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03 作者: 来源: 浙江旅游学院教工之家 点击:
发布时间: 2015/4/3 被阅览数: 87 次 供稿:浙江旅游学院教工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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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分工会:
为进一步增强工会工作活力,拓展工会工作空间,积极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根据学院工会《幸福工程》整体安排,拟通过建设教工之家活动室,使教职工在教学工作之余拥有更多的学习和交流场所。现将分工会活动室建设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建设时间及进度要求
要求于2015年10月底以前完成教职工之家活动室的建设工作。
1.4月15日前,各系(部)分工会将活动室建设方案,包括场地安排、建设进程、设计方案、经费预算、相关支持等上报学院工会。
2.5月15日前,学院工会批复活动室建设方案,确定项目建设经费。
3.9月30日前,完成活动室各项设施建设,初步实现活动室各项预期效果。
4.10月底前活动室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建设要求
1.活动室建设倡导由系(部)党、政、工共建,各系(部)分工会组织实施。
2.活动室应合理配置场地、设施、器材,充分体现教职工的意愿,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活动室创建必须与上报建设方案一致,学院工会将根据建设方案对系(部)分工会活动室创建结果进行验收。
三、建设经费
教工之家活动室创建经费由学院工会统筹安排,根据建设方案给予各系(部)1万元的建设经费。
联系人:徐海伟;联系电话:82690692(900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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