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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萧山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5    作者:     来源: 浙江旅游学院教工之家    点击:

关于开展萧山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15 被阅览数: 137 次 供稿:浙江旅游学院教工之家

文字 〖

各部门:

根据萧山区人大工作安排,将于今年12月进行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12月15日为区人大代表选举日。我院同浙师大萧山校区、建设学院、同济学院、体育学院等5家单位同属于萧山区宁围街道第八大选区,需要推选出1名区人大代表。为做好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整体安排

本次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在做好全程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大致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宣传发动阶段(11月7日—11月20日)。

第二阶段,选民登记阶段(11月7日—11月25日,11月20日为选民公布日)。

第三阶段,酝酿、推荐、协商、确定候选人阶段(11月30日前完成,12月1日为初步代表候选人公布日)。

第四阶段,投票选举实施阶段(12月15日为选举日)。

二、具体实施

1、成立学院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王昆欣书记任组长,陈宝珠副书记、陆文主席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陆文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组织部、宣传部、工会、学工部、保卫处、后勤服务处负责人共同组成。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2、11月20日为选民公布日,根据要求,做好本选区选民的确定、登记,11月23日公布登记选民情况。

3、11月16日前完成萧山高教园区代表初步候选人的推荐工作,12月1日前完成代表候选人的确定并公布。

4、12月15日为区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在宁围街道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办公室的指导下完成萧山区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三、工作分工

1.工会:负责学院人大代表选举的协调工作,选区内各单位的联系沟通,选举日教职工投票的组织工作;

2.组织部:负责学院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3.宣传部:负责换届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

4.学工部:负责学生选民的确定及户籍地址的提供,选举日(12月15人日)学生投票的组织工作;

5.保卫处:负责在校户籍师生的统计工作,选举日(12月15日)投票工作秩序的维护;

6.后勤服务处:后勤公司职工、托管单位员工选民的确定(11月23日前完成),投票日(12月15日)所属选民投票的组织工作。

四、相关要求

1.工作原则要求

做好本次学院关于萧山区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我院换届选举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学院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证。

二要坚持发扬民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相信并依靠广大师生,调动师生选民积极性,依法保障师生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贯彻实施宪法和选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按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2.代表推荐要求

萧山高教园区为宁围街道第八大选区,正式代表名额为1人,选举方式为差额选举。根据萧山区人大代表结构安排,高教园区推选的代表要求是:民主党派,年轻,女性,高知。

3.选民登记要求

年满18周岁以上(1998年12月14日24时前出生),享有政治权利及具有行为能力的在校师生及后勤职工。非本选区户籍师生由学院统一印发《选民登记联系函》至户籍所在地选区。

4.选举工作要求

准备工作要充分,力求全面;

选民登记要准确,及时公布;

推荐协商代表候选人既要民主,又要顾及全面;

投票选举要周密,依法部署。

学院工会

2016年11月15日


上两条同类信息:

  • 关于公布第八届体育节教职工羽毛球比赛结果的通知

  • 关于做好教职工参加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