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通知-老网站文章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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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评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01    作者:     来源: 浙江旅游学院教工之家    点击:

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尊师重教、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根据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和省总工会关于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有关要求,省教育工会决定开展浙江省第五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学院拟推荐1名教师参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参评人员须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国守法、依法履职,敬业爱生、立德树人,严谨治学、勇于创新,为人师表、引领风尚,服务社会、热心公益,在本职岗位上有突出业绩,得到广大师生普遍认可。

二、推荐评选程序

(一)推荐程序。

1.各分工会组织民主推荐师德先进个人;

2.学院工会委员会讨论提出建议名单;

3.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拟推荐名单;

4.学校内网公示;

5.上报省教育工会。

(二)评选程序。

1.省教育工会评定师德先进个人。

2.师德标兵(从师德先进个人中产生)采取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专家评审。省教育工会邀请有关领导、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师德先进个人进行投票。

(2)网络投票。在省教育工会微信平台设立投票栏,接受社会各界投票。

(3)确定标兵名单。根据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情况综合考量确定。

3.公示和表彰:师德先进个人和标兵评选结果在省教育工会网站公示,教师节前夕进行表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操作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严把推荐、审核、投票、公示、集体讨论等各个关口,杜绝弄虚作假,真正把师德修养高、社会影响大、示范作用好的教师推荐上来。

(二)认真填报有关材料。按要求填写推荐表。报送材料包括:(1)《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2)简要事迹介绍(300字以内);(3)照片2张(一张两寸免冠标准照;一张生活照,500K以内);(4)获奖证明等有关资料。事迹介绍材料按公文格式排版,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

各分工会于4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到学院工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46275972@qq.com)。

联系人:徐海伟;联系电话:0571-82690692。

学院工会

2017年4月1日